组图:长沙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出台

http://www.hxonl.com 07-03-05 09:48:20 长沙晚报

 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程序

  1、在经济适用住房中心审批大厅(人民东路与马王堆路交叉口西北角的长沙房产交易大楼)经济适用住房窗口领取《长沙市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批表》

  2、根据表内要求,国企和行政、事业单位职工到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盖章,民营、私营、股份及无单位人员到各区住房办盖章。

  其中,芙蓉区住房办(0731-2320871)位于蔡锷南路100号;天心区房地局公房科(0731-5133013)位于劳动广场;岳麓区住房办(0731-8854767)位于麓山路124号;开福区政务公开中心(0731-4511203)位于东风路224号;雨花区住房办(0731-5564440)位于曙光中路527号赤岗冲。(以上资讯均来自长沙市经济适用房领导小组办公室)

  3、携带各种文件到经济适用住房中心审批大厅1号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批手续。

  4、持资格确认单到经济适用住房承建单位办理订、购房等有关手续

  5、持资格确认单和购房正式合同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审批2号窗口进行复审和合同鉴证,核发准购单

  6、凭鉴证合同和准购单到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机关办理产权手续。

  办理审批手续所需文件:

  携带下述证件到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中心审批大厅1号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批手续

  夫妻双方户口、身份证、职称职务证书及相关文件、结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(未婚大龄青年应提供民政局出具的未婚证明,目前暂停30周岁以下未婚大龄青年办理手续);

  半边户(夫妻一方为外地户口)或1995年以后入长沙户口的应由原籍地的市、县级房管部门出具无房改房和无私房证明(农业户口除外)

  1995年以后大中专毕业生入长沙户口的应提供派遣单原件、复印件;

  户口上注明是户主的须提供户主房的权属证明:房屋是集体或国营单位的产权,由单位出具证明;房屋是租约房,出示租约房的原件、复印件;房屋是私人房产权的,出示房屋产权证的原件、复印件。户主房是空挂户的,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,出具空挂户证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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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蔡佳
作    者:潘昭晖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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